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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5公司发回购公告-b体育在线登录网页版
clz123 2023-12-25 【商业观察】 97656人已围观
【09:56 慕思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慕思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6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0%;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3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6日和9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940,9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4%,最高成交价为34.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8,582,353.9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4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1月2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894,087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473,521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08:01 宁德时代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德时代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294.4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377,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95%,最高成交价为181.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5.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64,172,035.6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回购股份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回购股份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1月17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8,891,226股,公司回购股份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7:56 沃尔核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沃尔核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2023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截至2023年11月13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56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56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8%,最高成交价为7.61元/1
股,最低成交价为7.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50,3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回购股份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1月7日)的前五个交易日(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706.94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926.74万股。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7:56 歌尔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歌尔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49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11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070,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4%,最高成交价为1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5元/股,支付金额为149,030,59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中限定条件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1月16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79,501,092股。
公司2023年11月16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1,172,4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119,875,273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7:56 中矿资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矿资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号)、《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4号)、《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5,804,917股,占公司2023年11月30日总股本724,049,294股的0.8017%,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9.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29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214,242,157.8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对照该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9月1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03,463,448股的25%(25,865,862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4、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慕思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6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0%;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3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6日和9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940,9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4%,最高成交价为34.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8,582,353.9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4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1月2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894,087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473,521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08:01 宁德时代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德时代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294.4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377,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95%,最高成交价为181.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5.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64,172,035.6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回购股份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回购股份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1月17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8,891,226股,公司回购股份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7:56 沃尔核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沃尔核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2023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截至2023年11月13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56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56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8%,最高成交价为7.61元/1
股,最低成交价为7.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50,3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回购股份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1月7日)的前五个交易日(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706.94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926.74万股。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7:56 歌尔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歌尔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49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11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070,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4%,最高成交价为1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5元/股,支付金额为149,030,59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中限定条件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1月16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79,501,092股。
公司2023年11月16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1,172,4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119,875,273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7:56 中矿资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矿资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号)、《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4号)、《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5,804,917股,占公司2023年11月30日总股本724,049,294股的0.8017%,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9.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29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214,242,157.8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对照该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9月1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03,463,448股的25%(25,865,862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4、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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